新版《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9月1日實施
8月26日,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了新修訂的《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宣傳貫徹情況。該《條例》今年5月25日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9月1日起施行。《條例》此次修訂在多個方面進行了修改完善,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地方立法等多種做法均為國內首創,將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和社會公眾的生活帶來深遠影響。
賦予消協媒體等各方治理權限 引入第三方參與監管部門工作考核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政策法規處副處長繆志斌在通氣會上介紹,為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形成社會共治合力,新修訂《條例》中的“社會共治”部分作了進一步細化。如《條例》賦予消費者協會和其他消費者組織,以及食品行業協會參與治理食品安全的權限。
《條例》要求,消費者協會和其他消費者組織應當依法維護消費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合法權益,食品行業協會應當建立行業規范,組織開展行業誠信建設,加強行業自律管理,指導、規范和督促會員依法進行生產經營。
同時,《條例》明確了新聞媒體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普及工作的義務,要求新聞媒體應當加強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標準和知識的公益宣傳,對食品安全進行輿論監督。
此外,《條例》還鼓勵志愿者組織協助或參與食品安全宣傳教育、社會監督等工作,動員可以動員的力量,形成社會力量和監管力量的合力。
而在對監管部門的考核上,《條例》也引入第三方參與考核工作,要求組織專業機構、社會組織、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管評議、考核,進一步加大了對監管部門的考核力度,增加了考核過程的透明度和考核結果的客觀性。
國內首創企業內部“吹哨人”制度 為公民和組織舉報提供制度保障
《條例》引入了內部吹哨人制度,鼓勵內部舉報人舉報其所在單位,并給予特殊獎勵,開創了我國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地方立法的先河。通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內部人員提供違法線索,有助于進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力度,震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形成有效的社會監督氛圍。
《條例》還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有權舉報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對查證屬實的舉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給予舉報人獎勵,并對舉報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
繆志斌表示,這一規定,為公民和組織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提供了制度保障,并通過獎勵和對uu報人的身份予以保密兩種手段,雙管齊下,鼓勵社會公眾和組織向監管部門舉報違法的食品生產經營行為。
國內率先立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今年將覆蓋嬰幼兒配方食品、食用油和酒類
新修訂的《條例》還在全國率先以地方立方形式對食品追溯做出了具體規定,明確提出:納入省重點監管食品電子追溯系統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按照食品電子追溯的標準和規范,建立完善企業內部電子追溯系統,并向省重點監管食品電子追溯系統保送數據。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主任郭宇華介紹,廣東省今年正在大力推進嬰幼兒配方食品、食用油和酒類等重點監管品種追溯體系建設,年底之前將正式上線,并實現上述品種超過90%的經營企業均納入系統。
追溯平臺將可以查詢到這些產品的基本信息、監督抽檢信息、生產經營者的許可信息、日常監督、稽查執法信息等,為公眾消費提供有力的參考,提振公眾消費信心,同時倒逼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構建社會共治格局。
他表示,社會公眾可通過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官網登錄食品追溯平臺查詢相關溯源信息,也可通過安卓和蘋果系統的應用商店,以及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官網下載追溯平臺手機應用程序。省食藥監局的微信服務號,也可提供溯源查詢功能。
新《條例》讓老廣合法喝上靚湯 將嚴控餐飲行業食品添加劑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立足廣東傳統飲食文化特色,此次《條例》明確將尊重傳統飲食文化習慣,省政府部門收集、整理并公布地方特色餐飲食品傳統使用的中藥材品種,讓公眾合法喝上靚湯。據介紹,《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中不準添加藥品,但有86種藥食同源的中藥材可以作為食品。由于西洋參等不是藥食同源的藥材是廣東傳統飲食常用的食材,因此此前部分“老廣”習慣使用的煲湯原料存在“不合法”的尷尬,這一問題將有望得到解決。
與此同時,關于餐飲業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問題也一直存在爭議。新《條例》對餐飲單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品種和用量嚴格限制,禁止使用防腐劑、乳化劑、穩定劑等食品添加劑,進一步加強了管理。
而小餐飲、小食雜店的行政許可與監督管理,則參照去年實施的《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進行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