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區百人以上團餐需向監管部門報備
從新區市場監管部門獲悉,新區對承接百人以上聚餐的餐飲單位強化監督管理,承接婚宴、旅游團體接待等百人以上聚餐活動的餐飲單位提前10天主動向各轄區監管部門報備相關信息。
據了解,新區將建立聚餐申報備案制度,要求承接婚宴、旅游團體接待等百人以上聚餐活動的餐飲單位提前10天主動向各轄區監管部門報備相關信息,包括:時間、餐次、人數、菜單等,明確其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簽訂《聚餐活動餐飲單位食品安全責任書》。接報備信息后,新區市場監管局各分局將督促指導餐飲單位對照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進行全面自查。
承辦百人以上聚餐的餐飲單位要對全部聚餐食品進行留樣,樣品留存須100g以上,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并放置于留樣專用冷藏設施中,存放至少48小時,并按要求做好留樣記錄。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對承接百人以上聚餐餐飲單位的執法檢查力度,嚴禁餐飲單位提供《食品安全法》禁止經營和超出許可范圍以及存在較大食品安全隱患的食品。嚴禁無證經營、超范圍超負荷經營。對檢查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及時責令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對拒不整改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查處。此外,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建立餐飲單位食品安全事件報告機制,確保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轄區監管人員能夠及時介入,有效應對處置,同時要嚴格執行報告制度,確保信息報送渠道暢通、及時、準確。